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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經以為幸福,就是要不匱乏的金錢,不忍耐的愛情,

不強求的生活才是幸福;

其實當自己做著自己喜愛的事情,

對自己,就是一種幸福!



很久以前,我們在努力地追求幸福,

尋找幸福,等待幸福,擁有幸福




很久之後,我們卻在努力地忘記傷痛,

並且遺失了幸福。



如果說,幸福只是路過,

那麽,它可以為我們停留多久。



如果說,幸福是一種錯過,

那麽,在多少次之後,我們會真的擁有。



很久之前,我們以為,擁有即是永恒。

很久之後,我們懂得,一秒的幸福,足以珍惜。



幸福,不再可以用時間來束縛。



它長著翅膀會飛,所以,隨時都會掙脫我們的雙手。



就像一場愛情,不在乎擁有的時間會是多久,

重要的是對於這一場愛情,我們投入了多少,付出了多少。



如果,幸福路過,那就伸手抓住,一秒的擁有,同樣珍貴。



如果錯過幸福,


那麽,不知還需等待多久,才有可能再次相遇,

每一次的邂逅,也許都是命中註定的,

但是,這樣的遇見,也許也只有唯一一次而已。



有時失去,便是永遠。



逐漸的我們都會了解,幸福,是靠自己去體會了解;

幸福,是靠自己去散播的!



所以...幸福,就是要時時常常記在心中,

自己開心的事,對方讓自己快樂的事,

都要時時的捧在手中、藏在心中、說在口中,

就會使自己身心愉快,幸福自然而然就會常常伴在自己身邊的。





 


 









 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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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麋鹿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0) 人氣()